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广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7%
1月31日,超额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完成污水通报2023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广东根据会议通报,农村2023年,生活广东连续三年获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治理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9年全面达标,提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两年率达任务,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有监测评价以来最好水平,超额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改善,完成污水美丽中国广东实践迈出坚实步伐。广东
1月3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2023年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顺利完成1000个以上省民生实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64.7%,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日处理20吨以上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提升至85.4%,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
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突出县域统筹,牵头组织全省各涉农县(市、区)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同时,针对我省多数村庄人口少、居住相对分散等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试行)》两个技术文件,推广资源化利用以及厌氧式、无动力污水治理技术。建立健全“月度抽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实施治理成效常态化抽查监督,全年组织抽查自然村3600多个,覆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联合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印发实施《2023年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方案》,对各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开展现场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省级有关考核依据。
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面,各地按照“一水体一方案”原则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实施治理。落实长效监管,开展往年完成整治水体“回头看”,完成51个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截至2023年底,全省新增完成30个以上面积较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徐晓霞指出,2024年,要确保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75%以上,新增整治30个以上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力争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并计划以两年的时间实现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以“一水体一方案”推进县域黑臭水体整治,积极开展“百千万工程”无废县域试点体系建设,指导各地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以及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黑臭水体整治,加快补齐农村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推动县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拟开展“六大行动”持续巩固“广东蓝”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正在加紧出台《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接下来将围绕“开展六大行动、完善两个体系、强化一个保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六大行动,分别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行动、提质增效降低排放强度行动、精细化综合治理行动、大气污染区域协同行动。
完善两个体系,一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广东省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二是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增强污染防控科技支撑。
强化一个保障,即加大措施落实保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1+N”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切实推动重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记者】林伊晴
【通讯员】粤环宣
【来源】南方农村报